招标信息

中国银行赣州市分行、九江市分行现金清分整点及配装外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7-22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赣州市分行、九江市分行现金清分整点及配装外包项目

二、采购编号:

BO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采购一家供应商为我行下辖赣州市分行、九江市分行提供现金清分整点及配装外包服务,服务方式为驻场式,服务期2年。

1、预计采购量:赣州市分行(赣州地区)预计年清分整点21,110捆;九江市分行(九江地区)预计年清分整点26,660捆。按照实际服务数量进行最终结算。

2、本项目服务内容具体包括:

1)金库库存现金的出库交接、清分、整点、核对、入库交接。

2)现金版自助设备(含ATM、现金版智能柜台)回收款项的清分、整点。

3)现金版自助设备钞箱装填。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书。

3、最高限价: 9.00元/捆

4、服务期限:2年。

5、中选人数量:1家。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处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磋商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磋商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应答。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

1. 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为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9日(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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