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奥体中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奥体中心综合馆四楼、体育馆一层副馆篮球场地板表面翻新服务采购公告
2025-07-221.招标条件:
宁波奥体中心综合馆四楼、体育馆一层副馆篮球场地板表面翻新服务采购项目已批准,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奥体中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波奥体中心综合馆四楼、体育馆一层副馆篮球场地板表面翻新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宁波奥体中心综合馆四楼、体育馆一层副馆篮球场地板表面翻新服务采购项目。
2.2项目地点:宁波市江北区。
2.3招标范围:综合馆四楼、体育馆一层副馆篮球场地板表面翻新服务。
2.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449580元人民币(含税价)。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25.9.30。
2.6标段划分: 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资质条件:/。
3.1.3项目负责人要求: / 。
3.1.4其他: / 。
3.2项目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接过施工面积2000平方米(含)以上或合同金额40万元(含)以上室内运动地板新建或翻新项目的业绩,要求包含运动地板现场面漆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如合同内不体现运动地板现场面漆施工内容,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资格后审项目,在评标环节进行查询;资格预审项目,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和评标环节时均需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审批期间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3 投标单位需有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单位章;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波市企业信用网”等相关网站里打印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单位章。
3.4 联合体投标: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
(1)投标人超过10家时,采用资格预审。由评标小组对投标人资信进行审查并打分,按得分高低排列取前八名,若分数相同时,由招标人当场抽签决定。
(2)投标人未超过10家(含10家)时,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7月 23日09:00至2025年7月25日23:59 时止(北京时间),下载采购文件。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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