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高青县城区市政给水管网安全隐患及低效运行区更新改造项目EPC招标公告

2025-07-22

高青县城区市政给水管网安全隐患及低效运行区更新改造项目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青县城区市政给水管网安全隐患及低效运行区更新改造项目已由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高行审〔2024〕3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高青青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高青县城区市政给水管网安全隐患及低效运行区更新改造项目EPC。

2.2建设地点:高青县县城区域内。

2.3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包括改造高苑路、黄河路、田北路、青城路等26条路段市政给水管道57.37公里,管径DN200-DN600等。合同估算价:12096.00万元。

2.4计划工期:2025年08月25日开工,2027年08月24日竣工;总工期:7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确认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等设计、施工、采购、调试、验收及保修等;对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全面负责,并对与总承包相关联的工作提供支持、配合和服务等。

①设计内容:包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二次深化设计及审核盖章)、施工图审查等全部内容,直至达到相关部门的批准条件。设计人完成本项目的各项全部设计工作及施工期间因变更等引起的二次设计、设计跟踪服务、工程竣工验收、技术协助及其他类似服务等,并满足施工要求。

②采购、施工总承包内容:设计范围内的全部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及验收、移交及保修等工作,对总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全面负责,提供竣工验收相关支持、配合和服务等工作。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包括工程设计、采购、施工)。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条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及设计综合资质或设计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安全生产条件: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业绩要求:有类似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工程是指:2022年07月01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业绩均予认可。

3.5项目负责人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设计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

3.6其他要求:2022年01月01日以来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网上查询记录截图,查询记录截图必须体现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单位,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即可,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07月23日至2025年08月12日(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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