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务用车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25-07-22项目名称:采购公务用车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万元):12
最高限价(万元):12
采购需求: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采购业务用车 1 辆,车辆必须全部符合国家标准,能够保障采购人业务工作需要。;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后 10 个日历天日内完成车辆交付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评审时,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10%扣除。
(1)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务用车 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7-23 06:00至2025-07-29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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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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