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翼城县高质量钢铁新材料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5-07-22
一、招标条件
本翼城县高质量钢铁新材料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工程施工,已由翼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翼审管立字〔2023〕60号、翼审管立字〔2024〕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筹措。招标人为翼城县工信和科技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新建翼城县高质量钢铁新材料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以及园区雨污分流设施,设计污水处理规模为5000m³/d,配套污水、中水回用以及雨污分流管网共16.166km。1.新建污水处理⼚:新建翼城县高质量钢铁新材料工业园区污水池处理厂一座,设计规模5000m³/d,占地25亩,总建筑⾯积2763.14㎡。2.管网配套建设:包括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主干管、回用管道以及整个园区雨污分流管网。其中污水进水管为DN400mm、DN500mm、DN600mmHDPE双壁波纹管,总长 3104m;污水出厂尾水管为DN350PVC-O管,总长2698m;回用水干管为 DN160、DN200、DN250PE管,总长2977m;雨水管道包括DN300Ⅱ级钢筋混凝土管609m(雨水连接管),DN800-DN2000Ⅱ级钢筋混凝土管总长6778m;并配套管网相应检查井、排气井、排泥井、排水口等设施。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翼城县高质量钢铁新材料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工程施工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内容。

2.3项目金额:财政评审审定金额9032.971457万元。

2.4建设地点:翼城县高质量钢铁新材料工业园区。

2.5工期:546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翼城县高质量钢铁新材料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工程施工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生成的信用信息报告中没有严重失信信息(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七日内的信用报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23日00时00分至2025年7月29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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