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家岗区新能源充电设施及停车场改造工程一标段充电站代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221.招标条件
伍家岗区新能源充电桩设施及停车场改造工程已由伍家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406-420503-04-01-45308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宜昌伍家新城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对该项目伍家岗区新能源充电设施及停车场改造工程一标段充电站代运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伍家岗区新能源充电设施及停车场改造工程一标段充电站代运营服务项目
2.2项目概况:本次充电站运营服务工作包含线上设备巡检、客服、营销等服务。
2.3项目地址:宜昌市。
2.4招标范围: 宜昌伍家新城资产运营公司所有充电站运营服务工作,包含线上设备巡检(数据分析及平台优化;线上财务管理;团队协作与行政事务)、客服工作(站点日常运营管理;客户维护如7×24小时接听充电站反馈投诉电话;记录反馈内容并及时响应、处理)、营销工作(营销推广策略提报,营销物料准备;负责与车企、物流公司等洽谈长期合作,拓展业务渠道,丰富充电场景。通过线上(APP、小程序)或线下(海报、地推)方式宣传站点,提高品牌知名度)。具体详见商务采购需求。
2.5服务期限:5年。
2.6质量目标:满足招标人要求及考核目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8月1日17时30分止。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3日9时00分。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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