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数据标准化管理与安全规划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7-226. 采购内容:为切实提高公司数据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升数据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拟采购为期6个月的数据标准化管理与安全规划服务,服务提供方在公司前期已开展的数据资源梳理、数据标准编制、数据安全管理等工作基础上,结合公司职责、系统建设情况以及数据安全工作现状等,为公司提供数据资产管理服务、数据规则库编制服务和公司数据安全规划服务。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6个月。
7. 供应商应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要求审计意见中无保留意见、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及盖章、供应商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行业对财务报表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或银行在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情形(“较大数额罚款”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4)截至文件提交截止日期,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5)与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6)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谈判。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9)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任何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
(10)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须满足《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的相关规定,符合网络安全审查要求(提供书面承诺)。
(11)供应商提供的企业情况需与实际一致且真实有效(提供书面承诺)。
(12)参与本次磋商的人员近3年内在采购人单位没有从业经历(提供书面承诺)。
(13)供应商应提供以下书面承诺:
1)具有履行合同协议所必需的人力资源、技术实力、专业资质、服务场地、服务经验和配套的保证措施。
2)具有良好的内部控制、管理能力、服务质量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3)提供的服务人员具有履行合同协议所必须的技术能力、专业资质、安全意识和综合素养,并与供应商签署正式劳动合同协议,并签订信息安全保密协议。
8. 《磋商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9日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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