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嘉兴湖畔大酒店景观绿化工程已
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以
项目赋码:2209-330402-89-01-294317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业主为
嘉兴市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嘉兴市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嘉兴湖畔大酒店景观绿化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127470.88万元,工程概算
127191.773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88593.5071万元,建设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18363.2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84723.2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3640.05平方米。本次招标为室外景观绿化工程,具体包括场地整形、绿化苗木种植、园路铺装、景石堆砌、景观小品、景观亮化等,建设地点:
嘉兴市南湖区,东至泾水桥港、南至市委党校用地、西至纺工路、北至南溪西路。2.2招标范围:
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场地整形、绿化苗木种植、园路铺装、景石堆砌、景观小品、景观亮化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准预算价
988.5119万元。2.3施工总工期:
150日历天。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独立法人资质;
/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2022-01-01以来
?承接过
□完成过
一个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施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的业绩合同,金额已合同签订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体现评审要素(时间、金额等))。注:提供的施工业绩满足以下①、②、③任一一种情况均予以认可:①总承包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园林绿化施工(或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符合上述业绩要求标准且由该单位自行实施的;②由联合体单位承包的园林绿化业绩,投标人在该业绩合同中承建内容符合招标业绩要求的予以认可,须提供该业绩的联合体协议书,若无法体现该项内容,须提供该业绩建设单位或该业绩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③该业绩为专业分包工程的,分包工程业绩须符合招标业绩条件要求并经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采集录入(提供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项目信息网页截图),若无法体现该项内容,须提供该业绩建设单位或该业绩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业绩;3.4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信用中国(浙江)”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本条款可以提供网页截图,也可不提供网页截图,仅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相应承诺);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职称: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职称证书未能体现专业的,需提供园林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以来
□承接过
□完成过
业绩;
□3.8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不少于
/个;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01-01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①上述3.10~3.14条投标人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4.招投标方式4.1公开招标。4.2
?采用评定分离,
□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5年7月23日-2025年8月13日9:3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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