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海洋精工产业园项目、福州(连江)国家远洋渔业基地粗芦岛核心区一期项目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采购公告
2025-07-23本招标项目马尾海洋精工产业园项目、福州(连江)国家远洋渔业基地粗芦岛核心区一期项目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马尾海洋精工产业园项目招标人为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福州(连江)国家远洋渔业基地粗芦岛核心区一期项目招标人为福州市园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马尾海洋精工产业园项目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马尾马江片区罗星路南侧、通港路西侧、经二路东侧;福州(连江)国家远洋渔业基地粗芦岛核心区一期项目位于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琯头镇粗芦岛大道北侧地块。
2.2.工程建设规模:马尾海洋精工产业园项目拟采购电梯共16台(其中客梯6台,货梯10台),招标控制价为4232700元人民币;福州(连江)国家远洋渔业基地粗芦岛核心区一期项目拟采购电梯共16台(其中客梯2台,货梯14台),招标控制价为5052600元人民币。招标控制价共928530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马尾海洋精工产业园项目拟采购电梯共16台具体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福州(连江)国家远洋渔业基地粗芦岛核心区一期项目拟采购电梯共16台《招标货物一览表》。
2.4.工期要求:马尾海洋精工产业园项目:(1)采购: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日历天内派人到现场协调并实测现场尺寸,并在测量后7个日历天内提供深化图纸。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排产通知后将该批订单合格的电梯运至项目所在工地,供货周期为45天;(2)安装:当招标人土建具备安装条件后,并移交电梯井道后5天内中标人开始电梯安装施工。安装工期为60天,并在安装调试完成15个工作日内取得有关部门的验收使用许可证书,达到电梯的正常运行要求。
福州(连江)国家远洋渔业基地粗芦岛核心区一期项目:(1)采购: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日历天内派人到现场协调并实测现场尺寸,并在测量后7个日历天内提供深化图纸。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排产通知后将该批订单合格的电梯运至项目所在工地,供货周期为45天;(2)安装:当招标土建具备安装条件后,并移交电梯井道后5天内中标人开始电梯安装施工。安装工期为60天,并在安装调试完成15个工作日内取得有关部门的验收使用许可证书,达到电梯的正常运行要求。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产品满足现行相关国家及行业的质量标准,并具有国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检验质量合格报告。相关的技术参数应符合国家标准,若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本合同约定技术标准不一致,产品应满足最严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的,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以下条件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3.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中国境内供货商(包括电梯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3.2若投标人非投标电梯制造商,则须提供投标电梯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3.3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载明的品种(或类别)至少应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级别为B级或以上;已换新证的制造商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许可证载明的品种至少应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级别为B级及以上。许可参数应满足本项目所有招标电梯的额定速度要求(注:其中许可证书中许可参数为“-”代表技术参数不限);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4投标人为授权经销商的,应持有制造商出具的本项目代理经销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同时其制造商应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载明的品种(或类别)至少应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级别为B级或以上。已换新证的制造商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许可证载明的品种至少应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级别为B级及以上。许可参数应满足本项目所有招标电梯的额定速度要求(注:其中许可证书中许可参数为“-”代表技术参数不限);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5本项目安装、售后维保单位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载明的品种至少应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级别为B级或以上。已换新证的制造商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安装、修理),许可证载明的品种至少应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级别为B级及以上。许可参数应满足本项目所有招标电梯的额定速度要求(注:其中许可证书中许可参数为“-”代表技术参数不限);投标人(或者联合体中承担安装维保的一方)须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6其他资格要求:电梯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所投的电梯品牌必须是“广日/杭州西奥/巨人通力/康力/西继迅达”品牌其中之一。说明:1.投标人在福建省内设立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获得投标人的授权后可承担本项目电梯的安装、维保任务,需提供授权书。招标人不接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子公司承担本项目电梯的安装、维保任务。
3.7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本招标项目只允许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与安装、售后维保单位(安装和维保必须为同一方)组成的联合体,且应确定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为主办方。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8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互为关联关系情形,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7月29日,每天上午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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