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济新能船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智能化新能源船舶产业园工程(一期)信息系统及智慧园区配套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23本招标项目湖北省智能化新能源船舶产业园工程(一期)信息系统及智慧园区配套设施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武穴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304-421182-04-01-177380(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广济新能船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湖北广济新能船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武穴市龙坪镇
建设规模:湖北省智能化新能源船舶产业园工程(一期)信息系统及智慧园区配套设施采购项目,主要内容将采用信息化系统+智慧园区的建设思路进行落地,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保证售后质保服务要求。项目主要包括信息系统及智慧园区的相关软硬件方案设计、系统部署、安装、调试、培训及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服务内容等。
其他:/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湖北省智能化新能源船舶产业园工程(一期)信息系统及智慧园区配套设施采购项目,主要内容将采用信息化系统+智慧园区的建设思路进行落地,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保证售后质保服务要求。项目主要包括信息系统及智慧园区的相关软硬件方案设计、系统部署、安装、调试、培训及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服务内容等。(详见附件清单)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09-10
合同估算价:6000.00 万元
2.3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满足);(2)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具有 PMP(项目管理工程师)资格或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项目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项管人员为本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人单位近 3 个月社保证明文件)(如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以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20年07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承接过一项类似智能工厂系统集成类项目。(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协议书及项目验收资料的扫描件)(如联合体投标的,任意一方满足即可);(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 0 元,经营状态良好(提供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所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则不提供。(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满足);(5)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www.gsxt.gov.cn)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3(15)目规定的其他情形,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资格要求中关于信誉的相关要求;(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并在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3)投标文件可仅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签字或盖章;(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 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5年07月24日至 2025年07月28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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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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