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名称:登封市文物局登封市十三处国保单位线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预算金额:1,598,521.92元 |
最高限价:1598521.92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登封采购-2025-101-1 |
登封市文物局登封市十三处国保单位线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
1598521.92 |
1598521.92 |
是 |
159852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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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采购范围:本项目为登封市文物局登封市十三处国保单位线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主要内容 为:崇福宫、启母阙、嵩岳寺塔、太室阙等位置进行电路整改及智能巡检系统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货及安装期: 12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包划分:本采购项目分为 1 个包 |
6、合同履行期限:同供货及安装期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创新、绿色发展、环境标志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政府采购政策。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供应商须具备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劳动合同,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开标后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并告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本项目评审结束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响应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磋商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或提供单位负责人与其他投标单位不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书)】。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1.时间:2025年07月24日 至 2025年07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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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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