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石壕煤矿顶板离层仪等设备询比价采购公告

2025-07-23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单位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石壕煤矿(以下简称“石壕煤矿”),采购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要求

采购范围:石壕煤矿顶板离层仪等设备询比价采购

采购公告交货地点:石壕煤矿

交货期:公开询比价标段里要求交货日期仅供参考,按照需方订单要求日期进行供货。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应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的能力。

(一)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2、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法人。

3、投标货物必须具有相对应的“三证一标志”,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如行业无此规定的,该货物不需要此类证件可不提供)。

4、在能源行业有相关业绩(近两年),熟悉并了解义煤的设备运行状况。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未出现不良行为或质量问题被投诉。

7、提供营业执照、相关资质、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彩色扫描件。

(二)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组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询价的。

4、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保证金的缴纳为投标人基本户以外的其它账户。

7、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集团公司通报批评或投诉的。

10、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的。

四、其它要求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报价应为含税单价。其中,含运输费、保险费、保管费、包装费、装卸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即送货到使用单位的交货价,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响应义煤公司付款方式。无预付款,结算挂账后分期付款(如未响应付款方式,视为无效投标)。

4、通过报名的供应商,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登录后查看)

六、网上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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