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银行开封分行2025年现金清分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7-231、采购项目编号:ZT-2
2、采购项目名称:中原银行开封分行2025年现金清分服务外包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服务期限(或供货期或工期):贰年
5、磋商最高限价:单价控制价8元/捆
6、采购范围:采用驻场式外包,由响应人提供清分机具、清分人员,采购人提供相对封闭的工作专区,组织相关人员完成现金清分,并提供全年不间断工作,满足采购人现金中心现金清分、整点业务处理要求。
7、合同履行:首年末经项目履约验收合格后签订次年合同。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其分支机构,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响应人应具有专业项目管理人员与技术团队(提供加盖响应人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响应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禁止参加本次磋商。响应人可通过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包括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查询时间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查询相关主体: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4、响应人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刑事案由→贪污贿赂→行贿罪的查询详细页面,查询对象包括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参与磋商资格(查询时间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查询相关主体: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5、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提供加盖响应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6、响应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对客户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7、响应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及税收凭证相关材料,依法免于缴纳社保和税款的应提供证明材料);
8、响应人应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1个金融业同类项目的业绩(需为已完成的业绩,提供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7月24日9:00至2025年7月28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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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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