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洗车-招标公告
2025-07-232.招标编号:ZC25
3.项目概况:
包号 |
招标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单价) |
1 |
清洗车 |
以订购数量为准 |
人民币 32.7050 万元/辆 |
实际采购数量以项目科研计划为准,投标人风险自担。
进度要求:2025年8月30日前完成设计方案(含图纸、必要的评审等管理流程);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制造(含必要的评审等管理流程);2025年11月30日完成试验(含必要的评审等管理流程)。
★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必须按包响应及制作投标文件,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对中标项目进行分包;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分包、外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4.2具有有效的由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颁发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以及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两证合一的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同时负责协调相关代表室对产品研制过程实施监管工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3具有有效的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委员会颁发的三级及以上保密资格单位证书。
4.4不得在军委或军兵种装备部采购主管部门禁止采购期内,不得因招投标领域失信行为处于政府禁止采购期内;
4.5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竞争;
4.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竞争;
4.7具有完成航空发动机或燃气轮机清洗车研制任务的组织、技术和保障能力,提供相关业绩证明。
注:对于已通过第4.2条和第4.3条资格审查(指通过现场审查并完成问题整改,相关审查及整改情况的结论已取得发证机关认可、具备发证条件)尚未颁布证书的单位,必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通过相应资格审查结论的相关证明材料。
5.招标文件发售注意事项
5.1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500元
6.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6.1发售时间:2025年7月23日起到2025年8月6日止,每日上午9:00至11:30,
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