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建成区雨污分排工程(剩余工程)-绥扎路改造路段劳务用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23
2.3本项目范围及标段划分:劳务用工,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即A1合同包。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包号

分项项目

计划数量

单位

单价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工日)

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备注

A1合同包

普工

680

工日

135

503200

雨水管网、污水管网、检查井、出水口等铺设改造所用劳务。‌

管工

680

工日

295

瓦工

680

工日

310

注:1.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或等于最高限价,且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或等于单价最高限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2.以上数量为计划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数量进行计量和结算。

2.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止(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5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2.6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安全要求:满足国家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有效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

3.3信誉要求:

3.3.1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3.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3.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即裁判日期在2022年07月01日~查询日期,【注:查询日期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至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3.4供应商中被列入供应商信息→诚信/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的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竞价。供应商须提供公告发布之后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的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注:以上网页截图借鉴“附件:部分网页截图示例查询方法(仅供参考)”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价。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否则,相关竞价均无效。

3.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24日00时00分至2025年07月2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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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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