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建工二建安徽建工(宿州)投资发展集团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泉阳渔具产业园项目幕墙工程劳务分包工程二次标段2招标公告

2025-07-23

一、项目名称:泉阳渔具产业园项目幕墙工程劳务分包工程(二次)。

二、招标人:安徽建工(宿州)投资发展集团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三、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界首市渔具产业园建设项目的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5145.7 m2(约67.72 亩地),总建筑面积约42308m2,其中1#办公楼建筑面积4760m2,2#生产车间建筑面积2992m2,3#生产车间建筑面积6069m2,4#生产车间建筑面积6069m2,5#生产车间建筑面积6069m2,6#生产车间建筑面积6069m2,7#生产车间建筑面积3649m2,8#生产车间建筑面积6586m2,9#门卫建筑面积15m2,10#门卫建筑面积15m2,11#门卫建筑面积15m2。配建设厂区道路、环保设施、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绿化、围墙等公共辅助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其他具体以招标人下派任务为准。报价人自行勘察现场(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并对其安全自行承担责任。凡参加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现场,均视同其已踏勘),综合考虑后报价。

2、预估金额:4493781.75元(含税3%),其中一标段含税:2276933.35元,二标段含税2216848.4元。具体以控制价为准。

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分为2个标段,分2次挂网,拟选择2个中标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1、法人资格要求: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类要求: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自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1项幕墙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50万元,以合同签订金额及时间为准),并附不低于要求业绩规模金额(150万元)80%的发票或银行转账记录,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发票或转账记录需列统计汇总表),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

4、其它要求:投标人拟定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单位员工,投标时提交开标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并承诺项目负责人每月在现场不少于22天,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更换,实施过程中如确须更换,更换的项目负责人条件不得低于投标时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条件,且必须经招标人书面批准。现场负责人为非中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的,视为再转包或再分包。          

5、已申请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失信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项目实际负责人为限制高消费人员、假释或取保候审人员。

五、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公开招标使用)

1、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至  2025 年 7 月 29 日 17:00报名,招标文件费用 300元/份(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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