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惠尚城(KCPL2012-23号地块)项目13栋、14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2025-07-23
一.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惠尚城 (KCPL2012-23号地块)项目已由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昆发改投资【2022】32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总承包单位,现对该项目13栋、14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惠尚城 (KCPL2012-23 号地块)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191481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 13105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 60431 平方米。本项目拟对 13 栋、14 栋的电梯进行设备釆购及安装,包含客梯(货梯)、办公及酒店配套电梯,本次招标共计 16 部电梯。

2.2 项目地点:位于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北至 A1、A2 地块,南至北京路延长线,西至省出版集团,东至府北路。

2.3 项目总投资:约 228427.03 万元
2.4 招标规模:约 965.10 万元
2.5 招标范围:按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完成惠尚城 (KCPL2012-23 号地块)项目 13 栋、14 栋电梯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维保及相关后续服务,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电梯的设计、生产、制造、包装、供货、运输、保险、装卸、仓储保管、现场安装、设备吊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及协助甲方办理电梯安全运行使用许可证;提供后期的操作人员培训、售后服务及质保期服务、移交相关资料等。具体电梯指标、参数及安装等要求详见文件第六章“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2.6 工期:供货周期为 60 日历天;安装调试周期为 75 日历天(不含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时间),供货周期内,电梯生产完毕后,收到招标人发货通知后 10 日历天内将电梯货物运至招标方安装地点,但所有预埋件预埋跟踪土建施工现场,按土建进度要求完成预埋。若招标方要求分批次供货和安装调试的,供货周期和安装调试周期分批次计算。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的《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电梯安装验收规范》、《电梯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所供货物为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全新产品,具有产品合格证书,提供全套设备技术资料。

2.8 交货地点:项目工地现场,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9 质保期: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当地质监局检验合格颁发使用登记合格证之日起产品质量保证期 2 年,免费维保 24 个月,并提供质保期间设备必要的维护保养。质保期内,产品实行三包,免费维修、维护。质保期后,产品实行终身维护、保养。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须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3.2 资格要求:

A:资质要求
(1)电梯制造许可要求
原资质仍在有效期内: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许可等级同时满足:乘客电梯(曳引式客梯A级)、载货电梯(曳引式货梯C级及以上)。

新资质: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等级同时满足: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1级、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2)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要求
原资质仍在有效期内的: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许可等级同时满足:乘客电梯安装A级、载货电梯安装C级及以上。

新资质: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等级同时满足:曳引驱

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2级及以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B:本项目接受电梯制造商或经销商投标,投标人若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代理品牌的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C: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生产厂家参加投标的,代理商不得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分支机构等参与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也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给下属的分公司、分支机构、子公司等。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至少完成 1 个类似项目电梯供

货及安装业绩(类似业绩指:单个项目合同电梯供货及安装数量不低于 15 台或单项合同金额

不低于 400 万元。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

料不能反映项目数量或规模或金额的,不予认可)。

3.4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其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或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证或具有工程师职称(机电工程或机械或电气专业),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

3.5 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师职称(机电工程或机械或电气专业),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

3.6 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 2022 年-2024 年经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的公司,按成立初年开始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7 信誉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应信誉良好,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在“信用中国”有失信被执行人行为。

3.8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 通 知 》 ( 法 【 2016 】 285 号 ) 执 行 。 由 招 标 人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否决投标处理。

3.9 根据昆监管联发〔2014〕3 号文的精神,中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若经招标人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还处于记录期限内的,不得进行招投标活动,将取消中标资格。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10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两家。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7 月 17 日至 2025 年 07 月 24 日,每日上午09:00 时~11:00 时,下午 13:30 时~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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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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