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吉华实验学校智慧校园数字基座+AI智能安防系统采购的采购公告

2025-07-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登录后查看)

2.项目名称:2025年吉华实验学校智慧校园数字基座+AI智能安防系统采购

3.预算金额:960000.00元

4.最高限价(如有):960000.00元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服务需求

备注

2025年吉华实验学校智慧校园数字基座+AI智能安防系统采购

1.0

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主要技术人员(如有)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如发现不同投标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存在上述“不得”的情形,作投标无效处理)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10.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注:(1)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3个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2)已成功办理报名登记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7月24日起至2025年07月30日(节假日除外),09:00~11:30,14:00~17: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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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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