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G4京港澳高速长沙广福至株洲王十万(朱亭)段扩容工程3标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2025-07-23招标编号:CR11
1.招标条件
1.1新建G4京港澳高速长沙广福至株洲王十万(朱亭)段扩容工程3标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G4京港澳高速长沙广福至株洲王十万(朱亭)段扩容工程3标项目经理部,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铁建昆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长株工程总承包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商品混凝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G4京港澳高速长沙广福至株洲王十万(朱亭)段扩容工程3标项目位于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江背镇至浏阳市镇头镇,起迄里程为K1499+880~K1517+840,路线总长度为17.96km。主要施工内容:黄江互通、金州枢纽互通、柏加停车区、镇柏互通;路基16.496km/14段,长度占比91.8%;主线桥梁1.464km/7座,长度占比8.2%。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商品混凝土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连续两年度(2022年、2023年或2023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相关报表(三张表),2024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内(2023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壹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内(2023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壹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5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内(2023年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本次招标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两个包件投标,但同一投标人只能中标一个包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17时00分。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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