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全省二级分行机关食堂智慧食堂称重结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24
一、项目概况

1.招标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

2.项目名称:全省二级分行机关食堂智慧食堂称重结算设备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JX

4.招标内容:全省二级分行机关食堂智慧食堂称重结算设备,智慧食堂称重结算系统包括:AI人脸绑盘机、智能化称重设备、智能体侧仪、AI留样仪、智能留样柜、智能分拣称、电加热自助保温餐炉、餐托盘和称重系统。具体内容与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271.98万元(含税,可抵扣)投标人单价与总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6.入选原则:如资格审核合格的投标人为3家以上(含),则入选1家。如资格审核合格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本次招标作废,重新组织采购。

7.采购期限:1年。

二、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8.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投标人禁用或退出期内,或因新注册成立即入选和营收高度依赖建行被区域暂停合作期内。(以中国建设银行行内龙集采系统中投标人信息页面展示信息为准)。

9.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10.投标人在履约过程中,如果需要使用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是指与投标人有下列关系之一:母子公司、同属同一集团公司控股的)的相关资源,则投标人应取得关联企业的授权,以确保采购涉及到关联企业的关联交易合法、合规。

11.投标人具有智慧食堂或智慧餐饮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如非投标人开发,需同时提供软件开发商的智慧食堂或智慧餐饮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和授权书。

12.提供2022年(含)以来至招标文件发出之日内的1个食堂称重设备软件及硬件销售案例(合同或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软件及硬件服务)。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合同双方落款的签署时间不一致的,以后签字一方的签署时间为准,合同协议书没有签署时间的,以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合同生效之日为准,合同协议书没有签署时间或生效时间的,不予认定。合同原件备查。

13.投标人必须通过中国建设银行集采平台(http://ibuy.ccb.com)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招标文件发售领取时间为2025年7月24日9时30分至2025年7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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