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矿集团物资供销有限责任公司加油站2025年柴油运输服务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2025-07-241.1采购范围及要求:新矿集团供销公司加油站负责集团公司权属各单位柴油供应配送业务(省内老区),加油站需要具备危化品运输资质的运输公司合理安排配送车辆和配送时间,确保柴油及时安全送达使用单位,具体要求见下表:
到货地点 |
估算车次 |
孙村煤矿 |
80 |
良庄矿业 |
70 |
翟镇煤矿 |
120 |
协庄煤矿 |
100 |
华丰煤矿 |
30 |
万祥矿业 |
50 |
邱集煤矿 |
15 |
赵官煤矿 |
60 |
煤矿洗选厂 |
15 |
备注:上表为年预计车次,每次根据实际情况据实结算,采购人不承诺成交供应商的具体车次。
1.2工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有效期;
1.3最高限价:60万元(含税,税率9%);
1.4实施地点:新矿集团供销公司;
1.5质量标准/要求:安全运输至使用单位指定地点;
1.6付款结算方式:发票挂账六个月内付清,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资质要求:具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资质;
2.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无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2.4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6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7月24日起至2025年7月30日9: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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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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