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管路灯电缆及管线等照明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5-07-24市管路灯电缆及管线等照明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市管路灯电缆及管线等照明设施更新改造项目 已由 徐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以徐政服复【2025】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市城市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市管路灯电缆及管线等照明设施更新改造项目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徐州市开元路、菁英阁路、临湖路等市区内道路。
2.1.2 建设规模:对开元路、菁英阁路、临湖路等道路存在安全隐患的电缆及管线实施更新改造,约23.7km;对低洼地区约4000根灯杆内电缆接头进行安全处理。
2.1.3 合同估算价:约 510.02万元。
2.1.4 工期要求: 5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实际通知日期为准;
2.1.5 质量标准:合格;
2.1.6 其他: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包括拆除、绿化、路灯安装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方提供,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
3.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
3.8(登录后查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 7 月 24 日至2025年 8 月 7 日9时30分。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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