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吐哈油田鄯善采油管理区2025年提高采收率用驱油剂柔性微凝胶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2025-07-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吐哈油田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参考)

数量

单位

质量及执行标准

1

提高采收率用驱油剂柔性微凝胶

提高采收率用驱油剂柔性微凝胶 PEG CQ ≤25mN/m*01

100

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2.1 招标范围:详见上表;

2.2 技术标准:技术要求见附件,计划所列清单规格型号仅供参考,投标产品标准及性能不低于清单所列标准及性能;若规格型号中涉及品牌或特定厂家型号,仅供参考,投标产品不低于规格型号中的技术性能指标即可;

2.3 交货期:接物资保障中心通知15天内到货;

2.4 交货地点:新疆鄯善吐哈油田鄯善采油管理区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质量保证期不少于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近三年(开标当日倒推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信息为准);

3.2 信誉要求:

3.2.1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因违法失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2.2拟投标产品未在能源一号网中显示“中止”、“终止”、“冻结”的(未准入或准入过期除外);

3.2.3投标人未在吐哈油田被暂停准入(未准入或准入过期除外)、列入黑名单且尚未恢复的;

3.2.4未被列入发布的“三商黑名单”的;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成立日期少于三年的,从成立年起计算;

3.4 不接受投标联合体;

3.5资质要求:(1)具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2)集团公司库内一级供应商,符合采购物资准入分类码范围(物资分类码:A14090703)。(3)限制造商;

3.6检验报告:提供国家认定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加盖CMA或CNAS印章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检测数据涵盖招标文件要求的指标或参数,且均检验合格;如无法提供加盖CMA或CNAS印章的检验报告,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机构的CMA或CNAS认证证书复印件或系统查询截图。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24日12:30:00至2025年7月30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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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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