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银川市西夏区委员会宣传部中国共产党银川市西夏区委宣传部+(西夏区城市微更新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5-07-24项目名称: 中国共产党银川市西夏区委员会宣传部中国共产党银川市西夏区委宣传部+(西夏区城市微更新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36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3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中国共产党银川市西夏区委宣传部+(西夏区城市微更新项目) |
中国共产党银川市西夏区委宣传部+(西夏区城市微更新项目) |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36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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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36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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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50 日历天(实际以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或承建的工程)的投标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 (2)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4)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宁财(采)发[2017]682 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5)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3.7 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工程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7-24 18:30:00 至 2025-07-31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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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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