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路桥华南公司320国道龙游1标钢护筒采购招标公告
2025-07-24
中交路桥华南320国道龙游1标钢护筒(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路桥华南320国道龙游1标钢护筒采购(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交路桥华南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交路桥华南工程有限公司320国道龙游童家至平山桥段公路工程第TJ01标段项目经理部(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护筒 (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320国道龙游童家至平山桥段公路工程施工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改扩建,设计速度为80km/h。项目全线长约18.946公里,起点位于龙游县童家村西南侧,接现状320国道;终点位于平山桥附近320国道上,与320国道龙游平山桥至衢江平塘段道路顺接。本标段为TJ01标,起讫桩号K11+000~K18+946,其中K11+000~K13+850路段为新建路段,长度约为2.85公里;K13+850~K18+946路段对现有的道路进行扩宽改建,长度约5.1公里。
项目合同设计工期24个月,开工日期2024年12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份,总计工期24个月。
(如需现场查看请与项目物资部联系:宁祥壮 联系电话:17677606440)
2.2 本次招标的物资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20、行业标准(取较高值)的要求,同时还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以及乙方所提交的投标书(若有)、技术资料和产品说明标准以及需方项目业主和监理对该材料质量提出的合理要求,如遇标准不一致时,应以上述标准、样本及文字资料中质量标准要求最严格的为准。如乙方提供样本的,应以上述标准、样本及文字资料中质量标准要求最严格的为准。
2.3本次招标的钢护筒品种、数量及包件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4本次钢护筒物资采购招标预计从2025年8月根据实际项目需求计划进货。
2.5 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考察,请各投标人自行组织考察,费用自理。投标人自行测量运距,依据当地运价合理计算运费。
2.6 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以双方签认的实际合格数量为准,且供应方不得以供应数量不足为由进行索赔。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供应商需获得生产商的生产许可证;
(6)其他条件:中交集团三链交易共享平台(网址:https://scpma.iccec.cn)注册,并获批准,取得合格供方资格的生产方或代理方。
3.2具体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新证是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一般纳税证明必须提供以下任何一种资料: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请认定表;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税务登记证书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新版营业执照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
(2)生产能力要求: 投标物生产商年生产量必须满足项目生产施工需求,所采用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在国家、省、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为合格产品;同时应满足业主和监理对该材料质量提出的合理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应拥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商或代理商应同时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3年内中标国家同类重点建设项目至少3份钢材类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各项指标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6)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路建黑名单,与中国交建、中交路建所属项目无法律纠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至少 3 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要求:
2022-2024年度期间,在中交集团供应链信息系统中标后单方面与项目断供或停供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或评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不予通过。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