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属路灯及亮化设施市场化养护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24
项目名称:区属路灯及亮化设施市场化养护项目

预算金额:1374.000000万元(采购包1:288.000000万元;采购包2:450.000000万元;采购包3:315.000000万元;采购包4:321.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374.00万元(采购包1:288.00万元;采购包2:450.00万元;采购包3:315.00万元;采购包4:321.00万元)

采购需求:

经开区路灯设施维护市场化项目服务主要路灯及亮化设施灯杆、灯具、光源电器、灯杆上悬挂的装饰性灯具、电线电缆、电缆管、手孔井、供电T接点(产权分界点)后的高、低压电缆、变压器、配电房、配电柜及柜内三遥终端、监控中心设备等设施维护、管养、防盗、设施损坏的恢复以及完成以上工作的辅助工作等内容。具体采购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扫描件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或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完整,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如不填写完整,视为无效)。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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