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大理州分公司物业托管服务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7-241.1项目名称:人保财险大理州分公司物业托管服务项目采购。
1.2采购范围:因职场物业管理刚性需求,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州分公司拟采购物业托管服务,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综合管理、维护维修、保洁服务、安全秩序、每日垃圾及装修垃圾的清运、绿化服务等,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预算金额:¥350000.00元。
1.5采购控制价(含税):¥350000.00元。
1.6项目性质:服务。
1.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8服务地点:(登录后查看)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其他法定凭证;
2.2供应商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提供供应商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2.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2.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1年的供应商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2.5.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1年的供应商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2.6参加此项采购活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行为;
2.7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磋商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如公司内部干部、员工与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需参照总公司下发的《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干部、员工关系企业与公司交易管理实施办法》中采购相关规定的通知要求执行。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不得分包、转包。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磋商、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25日至2025年07月31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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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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