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甘肃省烟草公司平凉市公司崇信县局(营销部)2025—2028年职工食堂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24
一、招标条件

本甘肃省烟草公司平凉市公司崇信县局(营销部)2025—2028年职工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招标人为甘肃省烟草公司平凉市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甘肃省烟草公司平凉市公司崇信县局(营销部)2025—2028年职工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2.招标编号:2025(登录后查看)

3.招标内容:为崇信县局(营销部)职工食堂采购粮油、肉、蛋、奶、蔬菜、水果、副食、调料等食材及所需物资。

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

5.供货时间:在接到招标人采购需求后,24小时内送至招标人指定的供货地点。如招标人有临时、突发的需求时,中标人按照招标人的需求供货。

6.供货地点:(登录后查看)

7.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及行业食品安全标准规范要求。能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所供各类食堂物资的合格证明文件或检验检疫证明资料。

8.质保期:

(1)非包装类物资:应保证所提的物资为新鲜物资,不得出现腐烂、变质、霉变等问题。

(2)包装类物资:应保证所提供的物资当天保质期≥50%包装标注的质保期。

9.最高限价(货币单位:人民币):本项目最高限价按照折扣率计算,即中标人提供给招标人的货物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照在其当天面向社会公众的零售价基础上,折扣率不高于97%。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符合最高投标限价要求(即所报折扣率应≤97%),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10.项目预算(货币单位:人民币):28.56万元/年,三年85.68万元(最终金额以中标结束后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应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提供投标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2年不存在行贿行为,且未列入烟草行业或甘肃省烟草商业系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以及与名单内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声明函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结果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应附:声明函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以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信用最终结果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应附:声明函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应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7月24日17时00分至2025年7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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