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集团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7-24
招标编号 |
GN20 |
发布日期 |
2025年7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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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集团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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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于 2025年 7 月 24 日起至 2025年 7 月 29 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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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
资金来源 |
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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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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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
合肥市庐江路17号(中区)、长丰县阜阳北路与龙湖路交口(北区)、合肥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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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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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集团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中区、北区、感院共三个院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医疗区内生活垃圾的分类、装车、外转至政府指定区域以及垃圾中转站的卫生清理工作等(含消杀)。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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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
中区:自2025年10月16日起至2028年10月15日止; 北区:自2025年10月16日起至2028年10月15日止; 感院:自2025年12月1日起至2028年10月15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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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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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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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及相关要求 |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如为分支机构须同时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上级单位出具的有效授权材料。);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证书: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颁发); (2)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3、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生活垃圾清运服务的业绩; 注:须提供合同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服务期(包括服务时间段)与2022年1月1日-至今有交叉的均予以认可。 4、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要求: (1)须提供不少于4辆生活垃圾清运车辆,且还须另行提供不少于3辆生活垃圾清运的备用车辆(须提供车辆图片、行驶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2)须提供不少于4名可驾驶生活垃圾车的驾驶员(须提供身份证及驾驶证复印件); 5、投标人(不含与其有隶属关系的组织机构)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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