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阳西电厂二期工程7、8号机组离心式空气压缩机、后处理及储气罐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24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项目名称:阳西电厂二期工程7、8号机组离心式空气压缩机、后处理及储气罐设备采购项目

1.2 建设地点: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溪头镇马村阳西海滨电力发展有限公司(阳西电厂)

1.3 招标范围及主要技术参数:

1.3.1本项目建设2*1240MW燃煤机组,包括离心式空气压缩机、后处理设备及储气罐本体及其控制调节装置、辅助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制造、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离心式空气压缩机、后处理设备及储气罐的总体性能由投标方总负责。

1.3.2主要技术参数:本期工程空压机房内共设7台离心空压机,对应配置7套后处理装置(后部冷却器+精密除油过滤器+零气耗鼓风加热再生干燥机+高效除尘过滤器)。其中离心机单机参数:150Nm3/min,0.8MPa,后处理设备单机参数:150Nm3/min,0.8MPa。空压机和后处理设备的运行采用智能控制模块进行控制,从而可以从空压机与对应后处理设备的运行方式上进行优化配置,同时提高设备安全运行可靠性并降低运行费用。空压机房旁还布置有2台容量为90m3的仪表用气储气罐,2台10 m³空气预热器气动马达仪表用压缩空气储气罐,3台5m³除灰仪表用气储气罐,4台50m³除灰用气储气罐,2台30m³厂用气储气罐。具体以招标方正式发标文件为准。

1.4 计划招标工期:2025年5月21日-2025年9月22日(实际时间以系统时间为准)。

2. 合格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基本要求(适用于所有标段):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和资格。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如果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投资方所属单位灰名单或黑名单的,其投标无效。

(6)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8)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料文件是准确的、真实的、符合客观事实的且不存在虚假成份,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10)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本项目专项要求:

(1)资质/资格要求:

(2)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不少于6个离心空气压缩机(有单台产气量不小于150Nm³/min)已投运国内合同业绩,近三年无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3)财务要求:

(4)其他:

3. 其他要求:以投标时招标文件为准。

4. 本招标项目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7月31日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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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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