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2026年集成服务事业部越秀区某城市管理服务集团公司综合信息化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2025-07-24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1)服务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2)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8月30日;

(3)预算金额:163680.00元人民币(含税) 

1.2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

采购需求部门经过市场调查及充分讨论后,根据该项目的技术指标要求,越秀区某城市管理服务服务集团公司开展综合信息化服务采购以下服务内容:

1、室内设备安装调试服务

服务要求:

1)选定安装位置后,进行墙面或支架的固定工作,确保安装牢固

2)连接摄像头的电源线和信号线,注意线路走向要合理,避免影响美观和正常使用。

3)对摄像头进行调试,确保画面清晰、角度合适,能够满足监控需求。

4)安装完成后,对整个系统进行测试,确保各项功能正常运行。

(2)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163680.00元人民币(含税)

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选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基本资格:报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且必须提供经年检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要求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或以上;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2、业绩要求:供应商具备近【3】年(【2022】年【7】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全国范围内/通信行业内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指【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类的相关业绩,累计完成【20】万元以上合同金额。(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选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3、项目团队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团队人员3人。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报价人提交应答文件时必须提供《供应商股东及关键人员信息登记表》,没有提供该表的,其应答文件一律无效。

2.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报价、应答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6月1日至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骗取中标、中选、成交的;

(6) 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6月1日至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在与采购人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 相关产品在采购人合作项目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9)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3. 询价文件获取
3.1 凡有意参与的报价人,请2025年7月25日至 2025年7月28日,每日上午〔 8 时 30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获取询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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