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冀翔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电子标签委托加工服务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2025-07-241.1采购项目名称:河北冀翔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电子标签委托加工服务采购项目
1.2采购人:河北冀翔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3(登录后查看)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河北冀翔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了满足项目需求和业务发展需求,拟开展自有品牌电子标签生产工作,现就电子标签委托加工服务进行采购,本次采购约63万套(其中CG-1标段约35万台,CG-2标段约28万台),估算采购总金额约为290万元,具体执行周期、采购量及金额以实际订单为准。。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对本项目采购清单中的电子标签进行加工服务。
2.2 服务期限:暂定一年期(具体服务期限视采购人需求情况,由采购人决定,采购人具有最终解释权,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
2.3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
2.5 标段划分:
标段 |
名称 |
估算量(万台) |
CG-1 |
双片式电子标签 |
10 |
单片式电子标签通用款 |
20 |
|
单片式语音电子标签基础款 |
5 |
|
小计 |
35 |
|
CG-2 |
单片式电子标签通用升级款(屏显) |
8 |
单片式语音电子标签升级款 |
20 |
|
小计 |
28 |
|
合计 |
63 |
2.6成交供应商数量:每个标段1家。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并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近一年(2024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曾在委托加工项目中违约而被逐或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无。
(6)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
3.2 供应商(不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在近三年(2022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或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供应商不得与本采购项目同一项目内的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
(1)为本项目提供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2)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3)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4)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5)法律法规或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5每个供应商可同时对2个标段提出响应申请,但只能获得一个标段的成交资格。
4 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供应商,请于2025年7月24日15时00分至2025年7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
4.2询比采购文件售价每标段500元,售后不退。(账户信息详见“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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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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