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外包通勤车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241.项目编号:JYD
2.项目名称:集团公司外包通勤车租赁项目
3.预算金额:¥ 1257675.00元(人民币壹佰贰拾伍万柒仟陆佰柒拾伍元整)
4.最高限价:¥ 1257675.00元(人民币壹佰贰拾伍万柒仟陆佰柒拾伍元整)
5.招标需求:兰州通勤用车租赁服务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服务期届满前,受托方服务质量满足我司要求的,经双方协商无异议签订续期合同)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2024年度完整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纳税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4.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需提供自投标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截止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以投标截止日前七天内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准,相关截图放入投标文件,如相关记录失效,参与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客运),且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须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7 月 24 日至2025年 7 月 29 日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 8 月 14 日 9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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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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