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开区小开源住宅、商业(西湖光曜)工程示范区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2025-07-242.1项目名称:长春汽开区小开源住宅、商业(西湖光曜)工程示范区景观工程;
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长春市汽开区西湖板块,警备路与长深高速引线交汇,距长春西站约2.4km,西侧紧邻长春西湖,总占地145155㎡;
2.3招标范围:配合业主完成示范区景观工程施工工作,完成景观图纸所有施工内容同时满足海绵城市验收标准,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和要求(用户需求书);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2025年8月28日,计划竣工:2025年9月30日(具体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必须为本单位在职或退休返聘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且无在建工程。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在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5年7月25日8时30分至2025年7月31日16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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