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E702(P601)项目焊装新增物流转运器具招标公告

2025-07-2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实际使用单位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货物名称:E702(P601)项目-焊装新增物流转运器具

2.2交货地点:长春市红旗制造中心长青厂区

2.3采购货物数量:

序号

器具类型

制作方式

备注

1

转运器具及托盘

新制

1、 器具结构参考图纸见6.1

2、 器具尺寸及数量详见清单

3、 实际器具结构及尺寸需以满足使用需求为准

注:器具以及托盘数量为预估数量,以实际需求数量为准,按照器具和托盘单价乘以实际数量的含税金额总和作为最终合同结算金额。器具样式、材质、尺寸、防护、涂层、数量等所有要求以招标方实际需求为准。器具是否带脚轮,按招标方要求为准,若涉及特殊维修工具,投标方负责提供2套特殊维修工具。

2.4 交货期:

样件到货时间:2025年9月30日前

小批量到货时间:2026年1月30日前

批量到货时间:2026年6月30日前

2.5最高投标限价:有,(含税)人民币6840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3.1.2财务要求: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2023、2024年财务状况表(投标人成立年和之前年份的财务数据免于填写)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至少承接过(正在提供服务或者已完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个汽车主机厂工位器具(金属类)项目,单个项目新增器具总数不少于100台,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应附合同(如合同内容无法体现业绩要求的,可附带技术协议补充说明)的复印件;
2)投标人应是合同的直接供货方;
3)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1.4联合评审声明:

P567项目-焊装新增物流转运器具(招标编号:0736-ZB20251181/01)与E702(P601)项目-焊装新增物流转运器具(招标编号:0736-ZB20251182/01)联合评审。投标人必须同时参加上述两个项目,且两个项目的投标报价均不得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任何一个项目超出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在上述两个项目中的一个项目被否决,则其在另外一个项目中的投标也被否决。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按照两个项目经评审后的报价之和由低到高进行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非制造商参与。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24日23:00至2025年07月31日17:00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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