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白区水东湾陈村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2025-07-24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412-440904-04-01-981750 |
||
投资项目名称 |
电白区水东湾陈村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电白区水东湾陈村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造价咨询 |
||
标段(包)名称 |
电白区水东湾陈村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造价咨询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茂名市电白区 |
||
资金来源 |
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超长期国债、上级专项资金及区财政统筹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超长期国债、上级专项资金及区财政统筹解决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道路改造提升工程5.7km、新建雨污水管网5.7Km和配套处理设施;(2)沿街外立面改造提升63OO0平方米以及闲置地改造利用33000平方米;(3)生态系统修复工程22000平方米,水系保护提升,建设配套设施等;(4)建设湿地生态保护区17350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5)码头岸线加固26000平方米,建设水文监测塔及配套设施;(6)公共服务设施建设40000平方米;(7)集散中心提质改造8600平方米,建设配套用房2500平方米、停车场5000平方米、单跨不超40米的海门桥1座以及其他配套设施。本项目估算总投资70914.56万元,工程建安费约为54869.00万元。以上项目规模、施工内容为暂定,具体以经审定的设计图纸、施工图预算内容及合同补充协议为准。 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如遇该项目的投资规模、结构形式、项目名称、平面(位置)或者造价等发生调整(或变更,或增减),也可能会新增或减少部分甚至取消全部(子)项目工程,中标人已充分理解此风险并无条件接受不得拒绝,且投标下浮率固定不变。 |
||
招标内容 |
电白区水东湾陈村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电白区水东湾陈村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已由电发改投审(2024)1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陈村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超长期国债、上级专项资金及区财政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陈村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电白区水东湾陈村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造价咨询 2.1.2项目代码:(登录后查看) 2.1.3工程建设地点:茂名市电白区 2.1.4工程建设规模: (1)道路改造提升工程5.7km、新建雨污水管网5.7Km和配套处理设施;(2)沿街外立面改造提升63OO0平方米以及闲置地改造利用33000平方米;(3)生态系统修复工程22000平方米,水系保护提升,建设配套设施等;(4)建设湿地生态保护区17350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5)码头岸线加固26000平方米,建设水文监测塔及配套设施;(6)公共服务设施建设40000平方米;(7)集散中心提质改造8600平方米,建设配套用房2500平方米、停车场5000平方米、单跨不超40米的海门桥1座以及其他配套设施。本项目估算总投资70914.56万元,工程建安费约为54869.00万元。以上项目规模、施工内容为暂定,具体以经审定的设计图纸、施工图预算内容及合同补充协议为准。 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如遇该项目的投资规模、结构形式、项目名称、平面(位置)或者造价等发生调整(或变更,或增减),也可能会新增或减少部分甚至取消全部(子)项目工程,中标人已充分理解此风险并无条件接受不得拒绝,且投标下浮率固定不变。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本项目的预算及招标控制价编制等造价咨询工作,协助招标人做好控制价的备案工作、协助招标人完成财政投资评审及审计机关审计工作(甲方保留调整工作范围和内容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① 编制并协助完成概(预)算评审; ② 施工图预算编审(含设计图纸修改后调整相应预算),判别是否满足限额要求,向招标人提出分析处理意见或建议,按时提交编制报告、调整意见及合理化建议,参与招标人与设计人的协商洽谈及相关问题的解决;跟踪对接财政审核中心复核工程预算对数工作。 ③ 根据招标人的需要,协助招标人编制项目合约规划;参加设计方案论证会议、工程图纸会审、变更论证等专题会,提出造价专业意见; ④ 协助招标人编制目标成本。根据确定的设计方案编制详细的工程成本预测和资金流量预测分析,以作为进度和成本控制的目标; ⑤ 负责按招标人要求编制清单计价模式等各类造价管理文件; ⑥ 编制项目的造价控制方案及招标限价; ⑦ 编制和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提供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表,提交招标控制价公布函,完成造价部门招标控制价备案等; ⑧ 协助招标人进行施工招标合同的签订,并根据招标人的需要参与合同谈判; ⑨ 工程合同价款的确定与管理; ⑩ 审核工程进度款(即计量支付),并出具意见;参与设计变更综合单价审核与分析,配合暂列金额、暂估价、设计变更的计里、计价复核工作及合同争议索赔的鉴定与索赔等; ⑪ 工程结算审核,跟踪对接财政审核中心复核工程结算的对数工作; ⑫ 委托人及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办理的与本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关的其他事务。 ⑬ 项目投资最高额度控制:经有关部门审定的工程预算作为本项目工程造价最高控制额,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设计变更的工程造价超过工程预算时,应及时通知招标人,便于招标人落实设计单位对施工图进行修改优化,确保工程结算造价控制在预算内。 2.2.3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完成日止。 2.2.4最高投标限价:400.6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时提供); 3.2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香港土木工程拓展署《工程及有关顾问公司遴选委员会顾问公司名单》的工料测量业务范围。 3.3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注册证,且注册单位为本投标人。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港澳台或外籍专业人士,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为港澳台或外籍测量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工料测量组别的专业测量师。注: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证书扫描件及其在投标单位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由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承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3.4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为无效投标文件,资格审查不通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5年07月24日17时30分至2025年08月14日09时30分。 4.2 每套资料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