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雄安集团智慧能源有限公司400热线服务在线电子坐席信息化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2025-07-24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雄安集团智慧能源有限公司400热线服务在线电子坐席信息化服务项目

1.2 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1.3 (登录后查看)

1.4 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400热线服务在线客服电子坐席将为雄安能源集团智慧能源公司部署一套功能完善的定制化智能文本应答系统,通过雄安能源微信公众号及能源平台客服热线系统部署线上咨询入口,减轻人工客服的接待压力,实现用户常见诉求的快速引导与解答,提升服务效率和用户满意度。通过智能问答、问题跟踪处理、问答库管理等功能,优化服务流程,降低人力成本。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本项目含能源知识库、智能文本应答、对接集团deep seek满血版大模型、对接雄安能源公众号及对接智慧能源平台客服热线系统五方面内容:

(1)能源知识库

部署实施本地能源智能交互知识库,支持通用型知识库和Web站点知识库,实现上传和管理多种类型的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文本文件、表格以及 QA 问答对。整合内部知识库的丰富信息,在生成答案或内容时,能够参照精确的知识源,为用户提供高度合理和准确的响应。

(2)智能文本应答

在线电子坐席系统通过微信公众号为用户提供准确、快速、一致的问答服务,能够 7*24小时实时在线解答用户问题,大幅减少用户等待时间,快速处理大量常见问题咨询,使人工客服能够将更多精力集中在处理复杂问题上,整体提升客户服务质量和响应速度。

(3)大模型对接

本项目系统对接中国雄安集团 DeepSeek满血版大模型,依托集团大模型算力,全天候支撑响应用户在线咨询需求,打破传统人工客服人力和时间的限制,提高服务效率。

(4)公众号对接

对接采购人“雄安能源”微信公众号,在公众号页面植入在线电子坐席入口,用户点击进入智能交互应答页面,实现用户线上沟通咨询能源相关知识和问题。

(5)能源平台对接

对接采购人智慧能源平台客服热线系统,在客服热线系统增加智能客服助手页面,通过智能助手问答实现客服人员和企业内部员工快速查询相关专业知识,提高工作效率。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个自然日,具体服务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5 服务地点:雄安新区。

2.6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分公司(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但须取得其总公司授权;同一家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

(2)财务要求: /。

(3)业绩要求:近五年(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客户服务类信息化服务项目业绩。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①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②近一年内(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供应商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

③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

④供应商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本条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

⑤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上述①~④条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其他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与上述单位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

(6)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7)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的供应商;

(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为准);

(1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4)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15)在本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存在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行为;

(1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3.4各供应商可以对   /   标段提出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成交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采购项目)。
    3.5其他要求:/ 。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7月24日12时00分00秒至2025年7月30日9时29分00秒……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5.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30日9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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