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分公司2025年便利店运营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25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采购规模:1200万元(含税),实际采购金额以最终结算为准。

1.2 招标范围:现需招与甲方合作运营的便利店,主要服务于五个园区内。

1.3 项目地址及房屋建筑面积:

项目

地址

建筑面积

开发区西区

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中亚南路21号

21.54㎡

二枢纽园区

乌鲁木齐市河北东路1168号(二枢纽园区)

51.84㎡

西北路园区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哈密南路139号

37.3㎡

昌吉电信园区

昌吉市延安北路38号

暂定

黄河路园区

乌鲁木齐市黄河路191号

暂定

1.4 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1.5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1投标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提供最新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企业或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经营户;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次招标项目要求。

1.2投标人至少具有一所正在运营中的便利店,提供证明材料。

1.3投标单位必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或承诺。

2)信誉要求:

2.1投标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2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以下情形:(1)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2)行政处罚信息名单;(3)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三部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3到响应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2.4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2.5查询路径: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加盖单位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1.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3.5.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3.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3.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3.8.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9.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3.11.各供应商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厂房、库房、生产能力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通服及其下属公司及新疆供应链公司的响应,同时若中标则取消成交资格;

3.12.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请于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7月29日,每日11:00至19:0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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