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东部美丽城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五期二标段招标公告
2025-07-251、招标条件
宁海县东部美丽城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五期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投资〔2025〕5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海县跃龙为民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海县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宁海县东部美丽城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五期二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7134.6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4371.69万元,本项目二标段的建安工程造价3361.98万元,建设规模:本工程实施范围东起兴海北路,西至桃源北路,沿大肚溪两岸建设,含兴海北路至庆安路段两侧,庆安路至学勉路段南侧、及学勉路至桃源北路两侧,工程面积约27930.42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宁海县桃源街道境内。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土方、景观、桥梁、绿化、给排水及景观照明等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控制价18784310元(不含甲供材料费)。
2.3施工总工期:240日历天,要求承诺12月底基本贯通。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8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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