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同方股份(总部)清华同方科技广场一期4号空调制冷机组大修项目采购公告

2025-07-25
文件下载截止:2025-07-29 15:00:00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同方股份(总部)清华同方科技广场一期4号空调制冷机组大修项目-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同方股份(总部)清华同方科技广场一期4号空调制冷机组大修项目
  2. 项目编号:TFGY-GC-GKJT-25-2466
  3. 交货/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4. 交货/服务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广场
  5. 供货范围:本次大修内容包括密封系统,控制传感系统、电气控制系统等全面更新。(详见采购文件及其附件)
  6. 质量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及其附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具备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承担此项目相应资格的独立法人单位。

(2)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要提供近3年(2022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表。(附审计报告主要页,包含审计报告封面、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等)。若未进行财务审计,应提供公司财务出具的年度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签字齐全并加盖公司公章;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成立年份起的财务报表;当年成立的,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应具有至少1项类似机组维修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附业绩合同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和合同签字盖章页。

(4)信誉要求:

a.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b.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c.未处于“军队采购网”列入的军队采购预警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或政府采购失信名单的承诺(提供网页截图);   

d.未处于或同方股份有限公司黑灰名单,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以相应名单最新清单为准查核)。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供应商应提供实施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汇总表。所配置须具备制冷操证证、电工证、焊工证、有限空间操作证、高处作业操作证。项目实施期间应答人不得随意更换上述人员、不得随意离岗;若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离岗的,应经采购人书面认可,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应答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6)其他要求:供应商在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MAC码、硬件特征码、联系人信息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单位将对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1.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2)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6)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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