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粉煤灰销售、灰场管理及石膏、炉渣清运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242025-2026年粉煤灰销售、灰场管理及石膏、炉渣清运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24
一、 招标条件 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相关项目2025-2026年粉煤灰销售、灰场管理及石膏、炉渣清运处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连江可门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可门港区 2.2 项目规模:可门发电公司4*600MW燃煤机组:一年粉煤灰估算约为50万吨,炉底渣约12万吨,石子煤约0.72万吨,石膏约20万吨;福瑞连江可门公司2*1000MW燃煤机组:一年粉煤灰估算约为60万吨,炉底渣约10万吨,石子煤约0.72万吨,石膏约16万吨;招标方不对此数量做任何保证,以现场实际产生的量为准。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服务期:一年,可门发电公司计划开始日期2025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福瑞连江可门公司计划开始日期2025年10月20日-2026年8月3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粉煤灰清运-2025-2026年粉煤灰销售灰场管理及石膏炉渣清运(CHDTDZ022/17-QT-13501):粉煤灰销售、灰场管理、石膏、炉渣、石子煤清运及处置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粉煤灰、石膏、炉渣、石子煤排放操作、转运、装车、运输;锅炉石子煤排放设备、锅炉除渣系统放渣设备、灰库系统设备、石膏库设备操作巡视检查;装卸区域卫生清理,转运路线洒落清理;灰场的管理等。其中可门发电公司一年粉煤灰估算约为50万吨,炉底渣约12万吨,石子煤约0.72万吨,石膏约20万吨;福瑞连江可门公司一年粉煤灰估算约为60万吨,炉底渣约10万吨,石子煤约0.72万吨,石膏约16万吨,招标方不对此数量做任何保证,以现场实际产生的量为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粉煤灰清运-2025-2026年粉煤灰销售灰场管理及石膏炉渣清运】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需满足以下任一项资格能力要求:(1)如投标单位为终端用户,须提供固体废弃物处理的相关资质证书(例如“排污许可证”或“一般固体废弃物处理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固体废弃物处理回收服务企业能力等级证书”或“固体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企业服务资质证书”等)、生产能力证明、环评报告;(2)如投标单位非终端用户,须提供与终端用户的合作合同或购销合同,以及第(1)项中终端用户所需的资料;如投标单位暂无合作单位或客户,须提供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与终端用户签订合同的书面承诺,并提供3个月过渡堆场的租用合同、环评报告。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300MW及以上机组粉煤灰或脱硫石膏,销售或处置的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合同范围、签订时间以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合同发票扫描件、合同项目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7-24 12:30到2025-07-31 17:00。 |
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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