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通技师学院食堂2025-2026年度食材(调味品、杂粮及禽蛋)供应商选定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7-24一 、 招 标 条 件
本南京交通技师学院食堂2025-2026年度食材(调味品、杂粮及禽蛋)供应商选定 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35万元 , 招标人为 南京交通技师
学院食堂(南京交通技师学院代)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南京交通技师学院食堂2025-2026年度食材(调味品、杂粮及禽蛋)供应商选定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交通技师学院食堂2025-2026年度食材(调味品、杂粮及禽蛋)供应商选定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南京交通技师学院食堂2025-2026年度食材(调味品、杂粮及禽蛋)供应商选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
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
内的会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
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要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
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投标人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证明,如果是直接销
售食用农产品的投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不需要提供
许可证。(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7、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需提供产品生产企业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
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获取时间: 2025-07-25 09:00到2025-08-0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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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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