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凤台新港综合码头一期10kV临时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2025-07-25淮河凤台新港综合码头一期10kV临时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淮河凤台新港综合码头一期10kV临时用电工程
1.2招标人: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凤台县供电公司
1.3项目业主:安徽州来连云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1.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5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淮河凤台新港综合码头一期10kV临时用电工程
2.2招标项目编号:JG202(登录后查看)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建设地点:淮南市凤台县
2.5最高限价:488179.39元
2.6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7招标内容:
本项目自通信基站10kV线路11#末端杆接火向东T接,至凤凰湖排涝站东南角左转,沿东侧围墙向北走线,至排涝涝站东北角左转至水系东侧10kV线路外侧右转,平行10kV线路向北走线至规划廊道南侧2#基建变。自架空线路N4杆T接一回线路向东过规划辅路、淮河大堤后至水系东侧左转,向北走线至规划廊道南侧1#基建变。新建架空线路导线型号:JKLYJ-10-50,主干电缆型号:YJLV22-8.7/15-3×50,支线电缆型号:YJLV22-8.7/15-3×35,镀锌钢管型号:DN100,新建10kV500kVA变压器2座。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8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9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2)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3)具有有效的承装类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老证)或三级及以上(新证),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具体要求详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及《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https://www.nea.gov.cn/20250513/9e3cb8629f5e424a813786db975d56b3/c.html)。
3.3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4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01月01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1个电力工程施工类似项目业绩。注:须提供加盖双方印章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时为准;若上述证明文件不能完整体现业绩特征信息的,须进一步提交业主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5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相关承诺),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以来任意三个月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注:若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若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须提供安徽省新版二级建造师证书。以上证书均须由本人在证书上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此证书无效。其他省份按各省相关规定执行。如有相关政策文件更新,按照最新政策文件执行
3.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人提供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2)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人提供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投标人提供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承诺)。
3.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相关承诺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获取时间:2025年07月25日上午09:00至2025年07月30日下午17:00。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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