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昆明分公司2025年盘龙分公司消防系统更换等5个项目采购设计询比-询比公告

2025-07-25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中国电信昆明分公司2025年盘龙分公司消防系统更换等5个项目采购设计公开询比。

1.2服务内容:本次设计范围:盘龙分公司消防系统更换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广播系统、消火栓系统联动设备、应急照明疏散系统;西山分公司消防系统更换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广播系统、应急照明疏散系统;石林新局消防系统更换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广播系统、消火栓系统联动设备、应急照明疏散系统;石林老局消防系统更换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广播系统、消火栓系统联动设备、应急照明疏散系统;红庙电信博物馆周界增加周界防盗报警系统8个点位,疏散应急30点位;包含但不限于:前期勘查、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后续服务等。

注:因项目地分散,为方便项目管理,要求设计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专业设计人员现场驻场设计,施工期间设计全程驻场服务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1.3采购预算:本项目预估不含税金额 57690.00元。

1.4本次采购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5项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1.6设计周期:17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设计工作内容,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实际下达时间为准。

1.7标包划分及份额: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1家成交单位,成交份额100%。

1.8技术标准: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及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1.9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详见报价表,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不含税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若供应商为其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相关登记注册证明材料。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不满足相关要求。

2.2资质要求:供应商需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相应范围的乙级专项工程设计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具备相应资质。

注:1)资质证书换证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相关规定的按其执行;2)资质证书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相关规定的按其执行。(如已实行电子证照的请提供相对应的电子证书)。若证书有效期届满但自动延续的,须同时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相关发文。

2.3业绩: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止在全国范围内签订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业绩至少1个,金额以发票开具金额为准。

须同时提供以下三项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总价固定的合同为单项合同,单价固定、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的合同为框架合同。提供合同全本或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或盖章页等(合同执行时间为合同内容中可识别认定为合同执行时间的内容“如×年度 — ×年度××合同”,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2023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止”有交集,如没有合同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②无论是总价固定的单项合同还是单价固定、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的框架合同都需要提供对应合同下的结算发票扫描件,结算发票开具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止。

③第②条结算发票对应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发票查询截图。

2.4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6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8月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8月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8月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28日8时30分至2025年7月3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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