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沧州市2025年度深层地下水回补试点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2025-07-25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沧州市2025年度深层地下水回补试点项目已由河北省水利厅以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对《河北省沧州市2025年度深层地下水回补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市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和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沧州市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 1项目概况:一标段:拟选取运河区和青县2个县(区)6眼已关停的深层取水井、和观测站已建的6眼深层回补井作为本项目开展试验研究的深层回补井,配套完善回补水源、水处理、管道及阀井、回补自控系统及回扬设施等试验场建设。二标段:对6眼已关停取水井作为回补井的深层井及对应的12眼监测井进行机电井健康评估,开展12眼机电井的回补试验,同步开展地表水回补深层地下水关键技术研究及地下水回补多要素信息管理工具研发。2.1.1建设地点:沧州市运河区、新华区、青县;2.1.2计划工期:一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工;二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2.1.3标段划分:2个标段。
2.2招标范围:一标段:本标段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二标段:开展回补试验及相关课题研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相应的能力,其中一标段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人员要求:一标段: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管理人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至少连续3个月(3月-5月)及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单位必须与注册单位一致。(注: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随意更换主要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处罚金额为每人 30 万元);二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或地质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1.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2024年之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3.1.3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3.1.4 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一标段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其中须预留60%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财库【2020】46号规定,按所属行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3.2 本项目二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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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04 00:00至2025-07-10 23: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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