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和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L7-01地块智能弱电工程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2025-07-25
万和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L7-01地块智能弱电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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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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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 |
鄂尔多斯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登录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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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K150 |
招标项目名称 |
万和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L7-01地块智能弱电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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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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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文名称及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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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银行贷款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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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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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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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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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包) |
标段(包 |
标段(包) |
标段(包) |
标段合同估算价(元) |
建设地点 |
工期(交货期) |
评标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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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K1506002025072401001001 |
施工标段 |
万和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L7-01地块智能弱电工程(具体内容以见工程量清单为准) |
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土建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电气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工程-工程施工-电子工程-电子设备安装工程 |
5009923.00 |
鄂尔多斯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L7-01地块 |
90日历天 |
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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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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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文件须附证书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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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要求 |
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单位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资格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准,投标文件中须附扫描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附件,承诺书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扫描件(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后扫描,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内蒙古自治区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和规范电子证书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建函〔2022〕508号】文件要求提供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扫描件(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后扫描,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二级建造师按当地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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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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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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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近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正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新注册企业提供从公司成立年度至今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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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1)(1)联合体所有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2个,支持并鼓励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上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的40%。; (2)联合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授权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联合体投标的,将联合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6)联合体各方的业绩均可作为该联合体的业绩; (7)联合体各方的奖项均可作为该联合体的奖项; (8)本项目中要求的人员可以是任意一个联合体成员的人员,但必须在本单位工作; (9)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及信用信息库中录入基本信息、并办理CA数字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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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境企业资格备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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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其他要求 |
注:本项目要求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其中任意两项不得由同一人担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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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信息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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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信息确认时间及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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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方式 |
网上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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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时间 |
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8月1日17时30分 |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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