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津渤海石化有限公司丙烯酸酯和高吸水性树脂新材料项目汽车顶部装车撬和汽车底部卸车鹤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25
一、招标条件

本 天津渤海石化有限公司丙烯酸酯和高吸水性树脂新材料项目汽车顶部装车撬和汽车底部卸车鹤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 天津渤海石化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招标人拟建16万吨/年丙烯酸装置(两条独立的8万吨/年丙烯酸生产线)及16万吨/年丙烯酸丁酯装置,现计划采购8套汽车顶部装车撬和4套汽车底部卸车鹤管,共计12套设备,用于产品装车和液体原料接卸。投标人需根据技术需求书中相关要求,提供选型合理的相关设备,并负责现场安装指导、联动调试及数字化交付,保证所供设备在项目现场持续稳定的生产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渤海石化有限公司丙烯酸酯和高吸水性树脂新材料项目汽车顶部装车撬和汽车底部卸车鹤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C1200005118000923)天津渤海石化有限公司丙烯酸酯和高吸水性树脂新材料项目汽车顶部装车撬和汽车底部卸车鹤管采购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已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任何未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的法人单位均不得参加投标。(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3)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4)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企业,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必须是专业的制造商,须提供"资格声明"和"制造商资格声明",格式见第六章。(5)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工厂化预制管段的压力管道元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上述资格证书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上述资格证书正本扫描件加盖公章。(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在开标前三个月内所开具银行资信证明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7)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8)2019年至今,投标人至少具备汽车顶部装车撬的有效业绩,以及汽车底部卸车鹤管的有效业绩各5个。有效业绩认定标准:提供业绩合同正本扫描件(体现合同封面、签字页、设备技术参数、合同签订时间等)和验收证书或用户证明正本扫描件,以及联系方式。(对业绩清单的要求及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第一卷9.投标人业绩清单和证明文件)(9)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何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和任何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0)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涉及影响本项目执行能力的诉讼案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ww.wenshu.court.gov.cn)信息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11)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投标材料真实有效,如招标人发现投标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投标人自愿接受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单方无违约责任的解除已签订的合同等要求(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12)投标人的投标代表需具有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且被授权人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如负责本次投标的代表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的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年07月25日09时30分 --- 2025年08月01日16时30分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15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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