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国航基地机务维修项目和综合保障项目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项目谈判公告
2025-07-28供应商需根据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规定以及设计施工图纸等相关文件要求,编制项目监测方案,完成乌鲁木齐国航基地机务维修项目和乌鲁木齐国航基地综合保障项目所需的全部相关监测内容,并出具监测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进行下列监测:
(1)支护结构监测;
(2)基坑及周围岩土体监测;
(3)周边环境中的被保护对象,包括周边建筑、管线、轨道交通、机场道面、机场围界及重要的道路等监测;
(4)边坡附近现有构筑物变形监测、挡墙的水平和垂直位移、裂缝监测;
(5)挡墙、边坡变形观测,建筑物的沉降观测等;
(6)国家、地方、行业要求的其他应监测的对象等。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 |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2022年7月1日至报名之日止)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
(四)须具备勘探综合甲级或同时具有工程测量乙级(含及以上)和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 |
(五)响应截止时间前15天内的“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完整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截图。 | |
(六)未被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列入不良行为供应商、黑名单供应商和禁止交易企业名单,不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淘汰供应商禁用期、不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罚期和处罚范围,未在不良行为供应商或黑名单供应商取证核查期间。 | |
(七)采购人的任何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采购。 | |
(八)报名人不得采用挂靠形式参与采购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服务项目转让、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并对此作出书面承诺。 | |
(九)2022年7月1日至今,承接过合同额50万元以上的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项目相关业绩。 | |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十一)本项目择优选择供应商,择优标准:本项目将选定不少于3名、不超过7名符合资质要求的报名供应商作为备选供应商。若符合报名要求的供应商不超过7名(含),则全部成为备选供应商;如符合报名要求的供应商超过7名,采购人将组织资格预审,对报名供应商的企业综合实力及业绩等方面进行评分并排序。排名前7名(含)的供应商成为采购项目的备选供应商。经核实如有供应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时,排名靠前的供应商保留,排名靠后的淘汰,并由后续供应商按排名先后递补。 |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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